省级期刊发表费用【感动甘肃·陇人骄子】扎根戈壁讲好长城故事——记嘉峪关长城研究院副研究馆员张晓燕
39 2025-06-12
川东体育文化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达州市社科联重点研究基地。经中心学术委员会同意,
一、2025年度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申请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含在读);申请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的负责人应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含在读)及以上学位,党政机关需科级干部及以上职务。如不具有以上职称或职务的,须有一名具有副高职称专家或县处级干部书面推荐。
二、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四川文理学院各科研平台的1项课题且同年度只能申报本中心1个项目,参与课题研究项目不得超过3项。
四、申报者原则上应以《课题指南》(见附件)所提示的选题方向和研究范围为指引,自行设计研究题目。对于课题指南未涉及的选题,只要符合本中心研究需求,也可自选课题题目申报。
五、申报者须遵守国家有关学术道德规范,不得抄袭、盗用他人曾经立项研究过的课题,不得简单重复或变相重复申报者本人曾经立项过的课题。课题申报人承诺信守有关规定,如在立项后被发现有违规者,将终止相关课题,并取消课题申报人三年内申报本中心课题的资格。
(2)提交2篇省级中文期刊论文(知网检索,每篇不少于5000字)和1份5000字以上的调研报告;
(3)提交1篇省级中文期刊论文(知网检索,不少于5000字)和1份得到市厅级及以上领导签批的10000字以上的调研报告;
(2)提交1篇不少于5000字的省级中文期刊论文(知网检索)和1份10000字以上的调研报告;
(2)提交1篇6000字以上的结题报告及发表互联网优秀成果1篇(互联网优秀成果为:国家级新闻网站的省级频道及以上;省级主要新闻网站、省级党媒电子版及以上;国内主要门户网站发表的文章,字数不低于2500字。)
(3)提交1份10000字以上的调研报告(以上所有涉及的调研报告,知网抄袭率均不超过15%;以上所有涉及的成果,课题主持人须为第一作者)。
4、研究成果发表须注明“川东体育文化发展研究中心资助项目”等字样,并标注项目名称和编号;结题发表成果如挂多个课题,本中心应排在第一位置。
5、所有结项成果须保证原创,不得抄袭或盗用他人学术成果。如出现学术不端问题,课题组自行负责。
(一)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6日止(以寄出邮戳为准,只接收顺丰邮寄),过期不再受理。
(二)项目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川东体育文化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申报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申报情况汇总表》等)。各项目申报人须认真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论证活页》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及所在单位,否则不予评审。
(三)各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确保申报质量,对《申报书》内容严格把关,特别是对选题、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是否具备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以及是否涉密等,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
(四)材料报送:在申报时间截止前,将审查合格的纸质《申报书》1份、《论证活页》5份、《申报情况汇总表》1份(以上皆用A4纸印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寄送至指定地址,电子版全套材料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确无科研管理部门的单位,可在征得本中心同意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后自行将材料报送至中心。
通讯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519号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体育学院116办公室,邮编:635000。